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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王美潼等2名同志为发展对象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04-18 作者:2021级研究生第三党支部 浏览次数:

经支部委员会研究,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将王美潼等2名同志列为发展对象。根据发展党员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其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王美潼,女,汉族,大学本科文化,辽宁省铁岭市人,1998年3月25日出生,2021年9月进入华中师范大学学习,现为华中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学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该同志于2019年9月20日提出入党申请,2020年9月14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为池文雅、金明华。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2022年3月27日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2022年3月28日被列为发展对象。

陈晓蓉,女,汉族,大学本科文化,广东省揭阳市人,1998年10月16日出生,2021年9月进入华中师范大学学习,现为华中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学院2021级硕士研究生。该同志于2017年10月8日提出入党申请,2018年4月24日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邹译槿、王英杰。经党支部培养教育和考察,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委员会2022年3月27日讨论同意并报上级党委备案,2022年3月28日被列为发展对象。

公示时间为2022年4月18日至2022年4月24日(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党员和群众可到M318办公室来访,反映其在理想信念、政治立场、思想作风、工作表现、群众观念、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党支部将对反映人和反映问题严格保密,对反映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以适当方式向反映人反馈。

中共华中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学院

2021级研究生第三支部委员会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