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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刘琳晔等10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9-04-30 作者:蒋慧敏 浏览次数:

经群团组织推优,党员大会推选,经支部委员会研究,报上级党委备案同意,现将刘琳晔等10名同志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具体人员如下:

刘琳晔 周 欢 李馨雨 涂梦婷 谢 珊

彭丹怡 范薇薇 杨 莲 刘靖诗 闫慧颖

经调查,以上10名同志在学习工作中态度端正、积极认真、思想进步,符合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现公示如上,公示期2019年4月30日——5月8日。

如以上10名同志存在不符合入党积极分子条件的问题,请在公示期间到M309办公室反映。

数学与统计学学院2017,2018级本科生党支部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