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学院志智奖学金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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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10-01

第一章 总则


志智奖学金是由数学系83级校友安金明出资设立。旨在奖励道德品质优秀、学业成绩突出的学生,鼓励学生全面发展、综合提升。


第二章 奖励范围


华中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学院普通全日制本科生。


第三章 奖励金额及名额


志智奖学金每年奖励10名优秀全日制本科生,每人每年2000元。


第四章 申请奖励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作贡献;

2.尊敬师长,帮助同学,积极参与公益活动;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上一学年无违纪违规现象,无恶意拖欠学费等不良记录;

4.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积极上进,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


第五章 评审程序及管理办法


1.学院发布评选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2.学院学生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审查通过的名单报送 “数统学院志智奖学金管理及评审委员会”( 附件 1)。

3.数统学院志智奖学金管理及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拟获奖者名单。

4.数统学院志智奖学金管理及评审委员会将拟获奖者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

5.学院将获奖者相关材料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章 评审时间


志智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一次发放。


第七章 附则


1、本章程解释权归数统学院志智奖学金管理及评审委员会。

2、本章程自2019年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数统学院志智奖学金管理及评审委员会

华中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学院

2025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