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学院德沃奖学金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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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9-27

第一章 总则


德沃奖学金是由数学系83级校友詹伟哉、惠岑、韩燕军、刘叔才、尹平、杨万维、程正清、张在武出资设立。旨在奖励综合能力突出,为学院建设作出贡献的学生,鼓励学生全面发展,综合提升。


第二章 奖励范围


1、担任学院助管、研究生兼职辅导员、院级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年及以上的数统学院研究生;

2、在校级、院级、年级、班级等各级别学生组织担任学生干部的数统学院本科生;

3、具有奉献精神、乐于助人、积极参与公益活动,为学院争得荣誉的全日制在校生。


第三章 奖励金额及名额


德沃奖学金每学年奖励10名优秀全日制本科生、10名优秀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2000元。


第四章 申请奖励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上一学年无违纪违规现象,无恶意拖欠学费等不良记录;

3、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积极上进。


第五章 评审程序及管理办法


1、学院发布评选通知,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任职聘书或相关任职证明。

2、学院学生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审查通过的名单报送“数统学院德沃奖学金管理及评审委员会”。

3、数统学院德沃奖学金管理及评审委员会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拟获奖者名单。

4、数统学院德沃奖学金管理及评审委员会将拟获奖者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

5、学院将获奖者相关材料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章 评审时间


德沃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时间定于十月份。


第七章 附则


1、本章程解释权归数统学院德沃奖学金管理及评审委员会。

2、本章程自2019年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数统学院德沃奖学金管理及评审委员会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