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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群体性事件” 会计学子齐思考

发布时间:2010-11-29 作者:赖瑛 浏览次数:

11月27日晚七点半,来自数统学院会计系10、09、08级的同学齐聚7201教室,参加了由会计系马列分会举办的本学期第一次“马列讨论”。校马列协会常务副会长李丙出席了本次活动。

据悉,本次讨论会是会计系马列分会继上学期“贫富差距”讨论之后的又一次思想碰撞——以“如何对待群体性事件”为主题,旨在引导大家对群体性事件形成正确的认识,从而明白作为大学生的我们什么该为和什么不该为。

首先,本次讨论会以一些时政问题的问答精彩呈现。这些问题既贴近时事,又与大家的平时所关注的有关,如“广东亚运会何时开幕”“我国人口普查多少年一次”等充分调动了大家参与的热情与积极性。

接着,主持人以“湖北石首”事件为例,引发大家对于群体性事件的思考。在形象生动的实例中,主持人一步步引导大家挖掘群体性事件的定义,特点,起因,危害,如何正确对待等问题。大家发言踊跃,思维灵活。当问及“群体性事件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时,有同学这么说道:“群体性事件应该一分为二看待,一方面应该看到它为社会弱势群体、普通群众提供了一个渠道,一个争取自己权利的渠道;另一方面,我们要看到群体性事件带来的危害:往往是社会秩序被扰乱,人民生活蒙受经济损失。所以对待群体性事件,我们应该把握好一个度,只有这个度把握好了,才能在保障群众利益的前提下,最大程度的避免损失。”在谈及如何处理群体性事件时,有同学则提到了温总理曾指出:“解决群体性事件,首先应该改进党政机关,改进行政人员办事的不良风气。”她认为,群体性事件的解决要健全我国各方面的体制,不仅仅是一方的责任。

最后,校马列协会常务副会长李丙为本次讨论做了精湛的总结。他采用讲实例,做对比的方式重申三点:“第一,群体性事件无谓鼓励还是制止,它是客观存在的,我们应该把握好这个度。第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反应了我国法制体系,各方面体制的不完整,不健全,需要改进。第三,作为大学生的我们,应该明确遇到事情应该以正常的渠道解决,看事情应该有比较深远的眼光。”

本次讨论会气氛活跃,大家“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很多同学都表示受益匪浅,同时也希望以后能多开展此类活动。如一位09级同学会后讲到:“马列讨论不仅开阔思维,而且给大家一个交流的平台,希望以后能有更多的机会能够参加这种全系在一起的思想的碰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