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级本科生石年年(学号2012212495),李星(学号2012212509),这两位同学未按照学校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擅自搬离宿舍,在校外租房住宿,造成不良影响,经教育,两名同学认识到自身错误,态度端正。
为严肃纪律,教育本人,根据《数学与统计学学院本科生通报批评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给予石年年、李星同学全院通报批评。
数学与统计学学院
2016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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