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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网络宣传工作积极分子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21 作者:庞艺文 浏览次数:

数统学院学生:

一年来,我院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在网络宣传工作方面做出了卓有成效的贡献,涌现出一批甘于奉献、锐意进取的典型人物。为了树立榜样,推动共青团工作发展,依照有关规定,现启动2014—2015学年网络宣传工作积极分子的评选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院全日制在校学生(本科和研究生),并在网络宣传工作中表现突出者均可报名。

二、评选名额

网络宣传工作积极分子2名。

三、申请条件

前提: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进步,无网络不良表现,学习成绩合格,遵守校纪校规,无任何违规违纪行为。

网络宣传工作积极分子符合下列条件不少于2条者,即可申请:

(1)热爱网络宣传工作,积极为学校及学院网络宣传工作做贡献的校院各级网络宣传工作人员;

(2)能积极向校内外各级、各类媒体投稿,校外媒体稿件(包括消息、通讯、文学类稿件等)录用篇数达2篇以上、校内媒体稿件录用篇数达4篇以上;

(3)能积极参与学校及学院的新媒体宣传工作,参与微博、微信、APP等平台的建设和管理;

(4)在与学校及学院的网络宣传互动中,能始终坚持理性发声,积极传播正能量,且发言内容积极健康,无不当的网络言论,不低俗、不消极;

(5)个人新浪微博活跃度高,有较强影响力,被转发、评论、点赞次数多,且评价正面。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1、下载并填写好网络宣传工作积极分子申报表发送至华师数院团委学生会官方邮箱,截止日期:2015年6月21日晚12:00;

2、经过初审合格的人员将会以短信的形式通知评选时间及地点,进行公开评选;

3、学院评选出的前两名将上报至校团委,再由校团委直接评选出2014—2015学年网络宣传工作积极分子。

4、信息虚报、有误或不全等部分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评选资格。

联 系 人:庞艺文 刘璇

联系电话:18140667110 18162337213

院团委邮箱:2849103788@qq.com

新浪微博:@华师数院团委学生会

/华中师范大学网络宣传工作积极分子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