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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华中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2-12-09 作者: 浏览次数: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改革,完善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机制,充分发挥导师在人才选拔及培养中的主体作用,着力提高博士生选拔质量,按照华中师范大学关于《华中师范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学术型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博士生导师等组成,全面负责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下设材料审核、资格审查、综合考核小组,每个考核小组原则上由5人组成,各考核小组组长原则上由具有教授职称的博士生导师担任,考核小组对选拔质量负责。

三、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代码、名称

及研究方向

人数

目(笔试

070100数学

24



申请-考核制

01群表示及编码

4

1)周远扬

2)刘宏伟

3)罗金权

4)张健

1)英语

2)抽象代数

3)群论


02偏微分方程

9

1)彭双阶

2)郭玉劲

3YAN SHUSEN

4)王春花

5)刘双乾

6)帅伟

7)向长林、郑高峰

1)英语

2)泛函分析

3)偏微分方程基础


03分形几何与小波分析

5

1)何兴纲

2)饶辉

3)付小叶

4)安丽想

1)英语

2)实变函数与泛函分析

3)分形几何


05调和分析

1

1)尧小华

1)英语

2)泛函分析

3)线性偏微分算子分析


07常微分方程

2

1)阮士贵

2)侯宣继

1)英语

2)常微分方程定性理论

3)常微分方程稳定性理论


08图论与运筹学

1

1)胡小兰

1)英语

2)图论

3)组合论


09计算数学

2

1)蒋代军

2)张晶

1)英语

2)泛函分析

3)微分方程数值解


071400统计学

12



申请-考核制

01数理统计学

3

(1)晏挺

(2)覃红、宁建辉

1)英语

2)概率论

3)数理统计


02应用统计学

3

(1)张晓飞

(2)张雄军

(3)蒋兴鹏

1)英语

2)概率论

3)数理统计


03经济统计学

6

(1)凃正革

(2)陈淑云

(3)陈立中

(4)文鹏

(5)杨柳

(6)李闻一

1)英语

2)经济学

3)统计学或计量经济学


备注:部分导师已招收硕博连读生或直博生,占该导师本年度招生计划。具体情况请联系招生单位或报考导师确认。

四、选拔程序

(一)申请

1. 申请人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简称“应届生”, 最迟须在入学前即2023915日前取得硕士学位),或已获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的往届硕士研究生(简称“往届生”),或获得境外教育科研机构学位、学历的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硕士学位认证书)。我校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博士研究生。

(3)具有较强的外语水平。原则上申请人需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及以上),或者参加雅思、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相应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水平考试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水平达到二级(N2);韩语成绩达到TOPIK4级),或者在国(境)外留学获得高等教育学历,或者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高级班)并获结业证书(有效期2年以内),或者通过学院组织的外语水平考核(学院组织的外语水平考核具体安排另行在学院网站通知)。

(4)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需提供个人相关科学研究成果,同时提交2名同行专家(正高职称)的亲笔推荐信。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规定的体检要求。

2. 申请材料内容清单及提交方式

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同时按研究生院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详见研究生院通知:

http://gs.ccnu.edu.cn/info/1075/8115.htm

注:申请人必须在综合考核面试时提供所有申请材料的原件,以便与复印件比对核查。申请人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一经发现作伪并核实,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

以上申请材料请使用顺丰或EMS邮寄。

邮寄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学院,研究生秘书熊瑛老师(收),邮政编码:430079,电话027-67862070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394766212qq.com

截止日期:20221227

若因疫情防控等特殊原因无法按规定时间寄送的,请提前与本学院联系报备。逾期未寄(送)且未报备的报名无效,已寄(送)达申请材料不予退还。

(二)考核内容

1. 资格审核流程

(1)所有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寄送相关材料、缴纳报名费。

(2)20221230日公布所有收到材料的申请人名单。对于所有申请人,均需要通过学院组织的资格审核,方能进入综合考核。

(3)2023228日前完成申请人的资格审核,并在我院网站公示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名单。

2.资格审核内容

(1) 外语水平(百分制,占资格审核成绩30%

(2) 综合素质(百分制,占资格审核成绩70%
 资格审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资格审核结果按报考导师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资格审核成绩60分以下的申请人不能进入综合考核环节),进入综合考核的申请人总数按不高于3:1(综合考核人数:招生计划数)的比例确定。资格审核成绩仅用于确定能否入围综合考核,不计入综合考核总成绩。

3.  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是决定申请人能否录取的关键环节,包括笔试、面试等方式,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外语水平考核、专业基础考核、综合能力考核等。

学院将组织专家从专业基础、科研能力及综合素质和外语水平三个环节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考核,每部分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同时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表现进行评估。

(1)专业基础(笔试):各专业方向专业基础笔试考核科目见本细则的招生专业目录。

(2)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察申请人对报考专业方向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今后从事研究工作的潜能;此部分面试考核时间不少于25分钟。

(3)英语(笔试):主要考察申请人的综合运用专业英语的能力,包括文献阅读和英语写作等。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并特别注重考查申请人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

综合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

(三)择优录取

1. 考核总成绩计算方法

申请人的最终成绩将按百分制计算,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考核总成绩=专业基础成绩×50%+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30%+英语成绩×20%

2. 录取规则

(1)严格按报考各导师的考核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不合格或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者,将不予录取。

(3)如某一个专业方向的拟录取申请人的数量少于该专业方向的招生名额,则多出的名额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院学科方向的整体情况研究决定分配方式。

五、监督机制

为保证我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的顺利公开、公正、公平的开展,学院将建立严谨、全面、有效的监督保障机制,规范招生流程,杜绝招生过程中的违规行为。

1. 集体决策机制。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是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将通过集体决策的流程等对录取结果负责。

2. 信息公开机制。学院将对需要公开的信息、公开方式、公示时间做出及时和明确说明。

3. 巡视巡查机制。学院在综合考核过程中将建立巡查制度,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等,确保“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4. 申诉复议机制。学院将实时公布申诉受理人员名单、电话、邮箱、邮寄地址等,保证申诉渠道的畅通,及时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 未尽事宜,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受理电话:     熊老师   027-67862070; 邮箱:yxy@mail.ccnu.edu.cn

督查工作小组电话:张老师 027-67862065 邮箱:junzhang@ccnu.edu.cn

受理举报单位:    华中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学院

通信地址:        湖北武汉 华中师范大学数学与统计学学院

 编:  430079


 数学与统计学学院

 202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