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2011级本科毕业生廖雍,学号2011212191,于2015年3月2日向学院递交了尚未与用人单位签约,但就业协议书已经遗失,并要求补发新的协议书的书面申请。根据学院有关规定,空白协议书遗失,需在学院网站上进行公示。自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用人单位提出异议的,提交学生工作小组讨论,学生工作小组讨论通过并报分管院领导审批后,毕业生可提交学校就业处办理后续手续。如果用人单位或同学了解该生已经签约的事实,欢迎及时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27-67862059(学生工作办公室),电子邮箱:668239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