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级本科生唐志金(学号2013212664),该同学未按照学校规定办理有关手续,擅自搬离宿舍,在校外租房住宿,造成不良影响。经教育,该同学认识到自身错误,态度端正。
为严肃纪律,教育本人,根据《数学与统计学学院本科生通报批评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给予唐志金全院通报批评。
数学与统计学学院
201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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